负责人:金宁
联系电话:6171550
承担普通小学(含民族小学)、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。落实小学义务教育的基本教学政策措施。落实小学义务教育的办学标准。拟订小学义务教育、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基本教学政策措施,推进教学改革。指导普通小学(含民族小学)教材管理建设。指导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。指导特殊教育教学工作。指导小学、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德育、校外教育、安全教育工作。指导小学、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信息化、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。承担小学(含民族小学)少数民族教育的管理工作。指导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。负责拟订市区小学对口升初中分配方案,指导城区划分小学新生入学学区,负责城区小学的学籍管理,直属小学转学工作。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,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。承担组织推行《汉语拼音方案》和推广普通话工作。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汉语工作。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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