牡丹江市中小学校外配餐公示制度
牡丹江市中小学校外配餐公示制度
根据《牡丹江市中小学校外配餐实施办法》规定,特制订本制度。
1.配餐单位需在学校显著位置,公示企业名称、负责人、地址、食品经营许可证、供餐服务协议(合同)、餐费标准、配送人数等信息。
2.配餐单位要每周定时公示带量食谱、营养素供给量、主副食的餐量、主要原料来源、采购人、验收人等信息。
3.配餐单位要面向社会公示资质信誉、生产能力、服务质量、加工场所、工艺流程、卫生状况、运输车辆、运输距离情况,服务周期。
4.配餐单位要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参观,监督配餐单位安全卫生情况、配餐人员健康证明情况及生产加工环节。
5.配餐单位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
6.公示信息一式两份,一份对外进行公示,一份存档备查。
牡丹江市教育局
2024年08月20日
来源:牡丹江市教育局资源管理中心
撰稿:梁丰
校对:乔雪吟
一审:刘志刚
二审:常海龙
三审:吕文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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