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时代背景下,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根基,其法治化建设关乎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与国家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。《学前教育法》的颁布实施,不仅填补了学前教育领域的法律空白,更从国家层面确立了“幼有所育、学有所教”的制度保障。这部法律以“尊重儿童权利、遵循教育规律、促进全面发展”为核心价值导向,为学前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明确的行动纲领。作为一名扎根一线的小班幼儿园教师,我在日常教育教学、幼儿关怀及家园共育实践中,深刻体会到法律条文背后蕴含的育人智慧与实践指引。
一、法理精神指引下的幼儿健康守护实践
《学前教育法》中“保障幼儿身心健康”的核心要求,本质上是对儿童生存权与发展权的法律确认。在小班日常工作中,这些条文化作了我每天的“规定动作”。每天早上7点,我都会提前到教室开窗通风,检查消毒后的桌椅、玩具是否摆放到位,这个习惯正是源于法律对幼儿园卫生安全的严格要求。
午餐时间,我会特别留意孩子们的饮食习惯。班上有个叫轩轩的小朋友,每次吃饭都磨磨蹭蹭,经过与家长沟通才知道,原来家里一直追着喂饭。我依据法律中关于培养幼儿良好生活习惯的要求,和家长共同制定了“自主进食计划”。在班级里,我通过“小值日生”活动,让孩子们轮流分发餐具,还设计了“光盘小明星”评比,慢慢帮助轩轩养成了自主吃饭的好习惯。这些看似琐碎的日常,实则是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教育行为的生动实践。
二、教育规律与法律规范的深度融合
《学前教育法》强调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”的科学教育观,在小班的区角活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。我们班的建构区总是最热闹的地方,孩子们在这里用积木搭建各种造型。记得有一次,几个孩子想要搭建一座“高架桥”,但总是搭到一半就倒塌。我没有直接告诉他们答案,而是引导他们观察教室里的柜子、桌子,思考为什么这些东西不会倒。孩子们经过讨论,发现了三角形结构更稳定的秘密,最终成功搭出了高架桥。这个过程正是法律倡导的“以游戏为基本活动”的生动体现。
在娃娃家,我们设置了“手偶小剧场”,鼓励孩子们用手偶表演故事。刚开始,很多孩子都不敢上台,我就和他们一起表演,慢慢激发他们的兴趣。现在,每周的故事时间成了孩子们最期待的活动。这些充满童趣的教育活动,既是对法律精神的践行,也是对幼儿学习特点的尊重,让孩子们在玩中学、在学中玩。
三、法律框架下的家园协同育人机制
家园共育不仅是教育策略,更是法律赋予幼儿园与家庭的共同责任。在小班家长工作中,我深刻体会到法律在构建良好家园关系中的重要作用。刚开学时,很多家长都不放心孩子,每天放学都要详细询问在园情况。为了缓解家长的焦虑,我建立了“每日三分钟”沟通机制,通过照片、视频等形式,向家长展示孩子们在园的生活和学习情况。
针对个别家长过度保护的问题,我在家长半日活动中,邀请家长走进班级活动,亲身感受幼儿园的教育教学。有位家长原本担心孩子在幼儿园会磕着碰着,参加活动后才发现,适当的探索和尝试对孩子的成长是必要的。现在,他不仅支持孩子参加各种活动,还主动参与班级的志愿服务。这些变化让我深刻认识到,只有依据法律要求,与家长建立平等、合作的关系,才能形成教育合力。
《学前教育法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,其价值在于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滋养儿童成长的教育行动。通过学习和实践,我逐渐形成了“依法施教、以爱育人”的教育理念。未来我将持续深化对法律精神的理论认知,在实践中不断探索“法理融合、知行合一”的教育路径,让法律成为守护幼儿成长、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