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>专题专栏>学前教育法普法专栏>畅谈体会

牡丹江市教育第五幼儿园:法弦轻振,漫染童眸晴光(图)

日期:2025-05-30 11:22 来源:牡丹江市教育五园 访问量:
字体:【 打印

五月的风掠过幼儿园的围栏,吹开了孩子们手绘的彩旗。作为一名学龄前儿童的家长,伴随着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“学前有法,善育有规”主题的深入,我在与孩子每日的相处中,愈发感受到《学前教育法》如同一束温暖而坚定的光,照亮了孩子成长的小径,也让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在法治的框架下形成了更具温度的合力。

一、法律是童年本真的守护者

我深刻地记得曾在育儿群里看到过家长们焦虑的讨论:“邻居家孩子已经会背二十首古诗了,我们家还在玩泥巴是不是落后了?”这种集体性的教育焦虑,在《学前教育法》明确禁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后逐渐平息。当我看到女儿每天放学时沾满颜料的衣袖,听她用稚嫩的语言讲述“今天和小雨在建构区搭了会发光的城堡”,突然意识到法律守护的不仅是教育的规范,更是童年本应有的模样。

当读到法律中专设“学前儿童”一章时,我深切感受到立法者对儿童权利的深刻认知。女儿所在的幼儿园近期开展了“儿童议事会”活动,孩子们用绘画表达对户外活动时间的需求,这与法律中“倾听儿童意见”的要求不谋而合。这种转变让我意识到,真正的儿童中心不是口号,而是体现在日常的教育细节中。当女儿在积木游戏中探索空间关系时,教师不再急于纠正她的“错误”拼搭,而是引导她观察不同结构的稳定性,这种尊重儿童学习方式的做法,正是法律所倡导的“以游戏为基本活动”理念的生动实践。

周末带孩子去公园时,她会蹲在蚂蚁洞前观察半小时,用树枝给小蚂蚁“搭桥”。这种看似“无用”的探索,恰恰是法律所倡导的“以游戏为基本活动”的生动实践。法律条文背后,是对幼儿认知规律的深刻尊重——就像教育家福禄贝尔所说:“儿童通过游戏最能生动地表现自我和内在的需要。”当我们放下超前教育的执念,会发现孩子在泥土与落叶间构建的,是比识字算术更珍贵的想象力王国。

二、家园共育的法治新范式

每月的“家长开放日”,成为我理解学前教育法的重要窗口。有次观摩活动课,老师没有直接告诉孩子们“彩虹是怎么形成的”,而是让他们用喷壶在阳光下尝试制造彩虹。这种“做中学”的教学方式,与《学前教育法》中“注重幼儿直接经验的获得”不谋而合。更让我触动的是,幼儿园定期组织《学前教育法》普法活动,让我们家长也能系统学习法律中关于“家庭责任”的知识,作为家长我每每都在反思,“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亲子互动”我是否做到了,这不是一份幼儿园对家长的简单要求,而是带领我们家长实践科学育儿的有效捷径。法治不是冷冰冰的条文,而是用制度的严谨守护教育的温度。当家园双方都能在法律框架下明晰权责,信任便有了更坚实的基础——就像幼儿园门口张贴的“家园共育公约”,每一条都是对孩子权益的郑重承诺。

三、法治实践中的教育理念之变

法律实施以来,我注意到家庭教育的范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。曾经热衷于“鸡娃”的家长群,现在更多讨论如何通过游戏培养孩子的专注力;家长开放日不再是观摩拼音教学,而是体验“项目式学习”中孩子们解决问题的过程。这种转变,正是法律倡导的科学教育理念深入人心的体现。

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,我也开始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。当女儿因搭不好积木而发脾气时,我不再急于代劳,而是引导她观察图纸、尝试不同方法。这种“授人以渔”的方式,不仅培养了孩子的抗挫折能力,更让我理解了法律中“促进儿童全面发展”的深层含义。学前教育法的实施,让我看到了一个更加规范、更有温度的学前教育生态。作为家长,我深知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。未来,我将继续以法律为指引,在家庭教育中践行尊重、平等与科学的理念,与幼儿园携手,为孩子搭建一个充满爱与规则的成长舞台。正如法律开篇所言:“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,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。”让我们共同守护这份公益,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,绽放属于自己的童年光彩。

来源:牡丹江市教育五园

撰稿:邵帅

校对:韩旭

一审:韩旭

二审:张玲

三审:付丹凤

相关文件: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  • 相关信息
智能问答机器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