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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宁市教育第二幼儿园:守护童心,依法而行

日期:2025-06-12 15:36 来源:东宁市教育第二幼儿园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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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光中,孩子们像一群欢快的小鸟扑进幼儿园,我蹲下身迎接每一个拥抱时,总忍不住想起《学前教育法》发布后的点点滴滴。那些曾经模糊的教育信念,因法律的指引变得清晰;那些与孩子相处的寻常时刻,因法治的浸润生出新的意义。

一、“蹲下来的对话”——当法律条文变成孩子的笑脸

《学前教育法》第五十六条写道:“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,以游戏为基本活动,发展素质教育,最大限度支持学前儿童通过亲近自然、实际操作、亲身体验等方式探索学习。”这句话曾安静地躺在培训手册里,直到那个雨天,才真正照进我的教育生活。

那天,我班的小汤圆把洗手液挤满整个水池,兴奋地高喊:“老师快看!我在制造彩虹泡泡云!”按照过去的习惯,我可能会急着制止“浪费行为”。但想到法律中“鼓励幼儿探索”的条款,我咽下嘴边的话,转而问她:“这些云朵能飞多远呢?”她眼睛亮晶晶地拉来同伴,用吸管吹起漫天泡泡。我们顺势生成科学活动“泡泡的秘密”,孩子们在笑声中理解了“液体形态变化”。

这件事让我感悟到,法律不是冰冷的戒尺,而是温暖的灯塔。当我们放下“不许”“不能”的命令式管教,用法律精神守护孩子的好奇心,教育便成了与童年共舞的诗篇。

二、当法律为游戏“撑腰”——把童年还给孩子

公办园常面临家长对“知识储备”的焦虑。曾经有家长拿着“幼小衔接每日识字表”找我,忧心忡忡地问:“为什么不教写字?”那时我只能用“政策要求”来解释,而《学前教育法》第五十九条的出台,让我的回答有了更坚实的支撑。

现在,我们在法律指导下彻底重构课程:晨间签到变成“天气小侦探”游戏,数学认知藏在“超市采购”情境中。最让我骄傲的是“光影探秘”项目:孩子们用镜子、手电筒和彩色玻璃纸在走廊墙面上制造彩虹,记录不同时段的光影变化;午睡后,他们用身体摆出恐龙、飞船的影子造型,合作创编“影子剧场”故事。当轩轩爸爸看到孩子绘制的《光影日记》里工整标注着“角度”“颜色混合”等词汇时,惊讶地说:“原来玩影子也能学科学和语言!”他也终于理解了“游戏中的学习比机械记忆更珍贵”。

三、从单向告知到双向奔赴——构筑家园信任之桥

《学前教育法》第五十八条像一座桥,一端连着幼儿园的专业责任,一端系着家庭的温暖陪伴。我逐渐懂得:真正的家园共育,不是单方面的“指导”,而是法律支撑下的双向倾听与共同成长。

中班升班两个月后,我们发现60%的家庭存在同样困惑:“孩子在家乱发脾气怎么办?”依据法律第五十八条“幼儿园应指导家庭科学育儿”,我们启动了“情绪小侦探”计划:发放《家庭情绪事件记录表》,家长用简笔画+文字记录发脾气的场景;教师结合《3—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分析归类,发现主要问题集中在“挫折应对”与“需求表达”。

有了前期的调查了解,我们展开了双向赋能行动。幼儿园行动:创设“情绪解压舱”——帐篷里的拥抱小熊、击打不会碎的“生气包子”。家庭任务:发放“情绪管理三件套”——情绪脸谱冰箱贴、家庭共读清单、冷静歌谣音频。

这次的计划非常成功,三个月后家长问卷显示,主动使用科学方法干预情绪的家庭从23%升至81%。

四、以法为律,共奏童年成长乐章

教育的美好,在于法治与温情的共生。我常把《学前教育法》比作幼儿园的“第三位老师”。它提醒我们规范保教行为时的“有所不为”,更启发我们创新教育实践时的“有所必为”。当孩子们举着自制的“班级公约”告诉我“遵守规则才能玩得更开心”,当家长握着《3—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说“原来成长不必抢跑”,我深深相信:好的教育,是让法律条文流淌成歌,在每一双小手的触摸中具象,在每一次师幼对话中生长,最终成为守护童年的参天大树。

来源:东宁市教育第二幼儿园

撰稿:于松可

校对:张英薇

一审:张英薇

二审:金艳梅

三审:孙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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